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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规模怎算,看看国家统计局的标准

来源: | 作者:弘明信诚 | 发布时间: 2020-04-30 | 777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什么样的企业算大型企业,什么样的企业算中型企业,什么样的企业算小型企业,其实在实践中并没有统一的认知。大、中、小型的企业规模是相对而言,在不同国家,不同行业差异还是很大的。

什么样的企业算大型企业,什么样的企业算中型企业,什么样的企业算小型企业,其实在实践中并没有统一的认知。大、中、小型的企业规模是相对而言,在不同国家,不同行业差异还是很大的。
如果一定要找权威标准,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标准可以作为中国企业的参考。需要说明的是,目前最新的国家统计局的标准是2017年发布的。这个版本又是在2011年的标准基础上修订的。然而,2017年版本只是在2011年版本的基础上,依据标准由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 4754—2011)修改为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 4754—2017),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,进行了行业所包含类别的对应调整。由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,今天看来,很多在实践中自认为属于中小企业的,按这个标准,是属于大型企业的。
不过,以员工人数、销售额或总资产作为企业规模的划分依据是国际通用办法,也是世界上顶级咨询公司划分企业规模的常用方法。
这个标准全称是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关于印发<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(2017)>的通知 》。按这个标准,表格化的分类见下表。
 

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


行业名称

指标名称

计量
  单位

大型

中型

小型

微型

农、林、牧、渔业

营业收入(Y)

万元

Y≥20000

 500≤Y<20000

 50≤Y<500

Y<50

工业 *

从业人员(X)

X≥1000

300≤X<1000

 20≤X<300

X<20

营业收入(Y)

万元

Y≥40000

2000≤Y<40000

 300≤Y<2000

Y<300

建筑业

营业收入(Y)

万元

Y≥80000

6000≤Y<80000

 300≤Y<6000

Y<300

资产总额(Z)

万元

Z≥80000

5000≤Z<80000

 300≤Z<5000

Z<300

批发业

从业人员(X)

X≥200

20≤X<200

 5≤X<20

X<5

营业收入(Y)

万元

Y≥40000

5000≤Y<40000

1000≤Y<5000

Y<1000

零售业

从业人员(X)

X≥300

50≤X<300

10≤X<50

X<10

营业收入(Y)

万元

Y≥20000

 500≤Y<20000

100≤Y<500

Y<100

交通运输业 *

从业人员(X)

X≥1000

300≤X<1000

 20≤X<300

X<20

营业收入(Y)

万元

Y≥30000

3000≤Y<30000

 200≤Y<3000

Y<200

仓储业*

从业人员(X)

X≥200

100≤X<200

 20≤X<100

X<20

营业收入(Y)

万元

Y≥30000

1000≤Y<30000

 100≤Y<1000

Y<100

邮政业

从业人员(X)

X≥1000

300≤X<1000

 20≤X<300

X<20

营业收入(Y)

万元

Y≥30000

2000≤Y<30000

 100≤Y<2000

Y<100

住宿业

从业人员(X)

X≥300

100≤X<300

 10≤X<100

X<10

营业收入(Y)

万元

Y≥10000

2000≤Y<10000

 100≤Y<2000

Y<100

餐饮业

从业人员(X)

X≥300

100≤X<300

 10≤X<100

X<10

营业收入(Y)

万元

Y≥10000

2000≤Y<10000

 100≤Y<2000

Y<100

信息传输业 *

从业人员(X)

X≥2000

100≤X<2000

 10≤X<100

X<10

营业收入(Y)

万元

Y≥100000

 1000≤Y<100000

 100≤Y<1000

Y<100

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

从业人员(X)

X≥300

100≤X<300

 10≤X<100

X<10

营业收入(Y)

万元

Y≥10000

1000≤Y<10000

  50≤Y<1000

Y<50

房地产开发经营

营业收入(Y)

万元

Y≥200000

 1000≤Y<200000

 100≤Y<1000

Y<100

资产总额(Z)

万元

Z≥10000

5000≤Z<10000

2000≤Z<5000  

Z<2000

物业管理

从业人员(X)

X≥1000

300≤X<1000

100≤X<300

X<100

营业收入(Y)

万元

Y≥5000

1000≤Y<5000

 500≤Y<1000

Y<500

租赁和商务服务业

从业人员(X)

X≥300

100≤X<300

 10≤X<100

X<10

资产总额(Z)

万元

Z≥120000

 8000≤Z<120000

 100≤Z<8000

Z<100

其他未列明行业 *

从业人员(X)

X≥300

100≤X<300

 10≤X<100

X<10

说明:

  1.大型、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,否则下划一档;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。

  2.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4754-2017)为准。带*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,其中,工业包括采矿业,制造业,电力、热力、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;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,水上运输业,航空运输业,管道运输业,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、装卸搬运,不包括铁路运输业;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,低温仓储,危险品仓储,谷物、棉花等农产品仓储,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;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、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,互联网和相关服务;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,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,居民服务、修理和其他服务业,社会工作,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,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,其他房地产业等,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。

  3.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。(1)从业人员,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,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,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。(2)营业收入,工业、建筑业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、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,采用主营业务收入;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;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;农、林、牧、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;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,采用营业收入指标。(3)资产总额,采用资产总计代替。